如何判定職場不法侵害?具體事證、法規、申訴管道總整理

如何判定職場不法侵害?具體事證、法規、申訴管道總整理

你有聽過職場不法侵害嗎?在工作場合中遭受的不當待遇,往往會被認為是霸凌,職場霸凌與不法侵害有什麼不同?該如何分辨呢?
迪杉網頁設計公司將根據勞動部《職場不法侵害罪》的相關條文來為您解答,讓受雇者清楚分辨自己正在受害,並勇於使用申訴管道為自己發聲!

什麼是職場不法侵害?

職場中的不法侵害行為類型多樣,可以大致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 肢體攻擊

    直接對個人身體造成損害,例如:推頭、毆打、丟公文、潑水等。

  • 精神侵害

    包括脅迫、名譽損毀、侮辱或嚴重辱罵,對受害者的心理健康影響深遠。

  • 人際孤立與排擠

    故意隔離、忽視或排斥某人,讓受害者感到被社會性排除。職場不法侵害

  • 要求過高

    要求受害者完成明顯不可能或不必要的工作,以此妨礙其正常工作。比如:把3,000萬的標案企劃書壓到1,000萬內、下班前交派繁重任務……等等。

  • 要求過低

    命令受害者從事與其能力或經驗不符的低階工作,甚至完全不分配工作,俗稱「冷凍」,藉此損害受雇者的專業自尊與成就感。

  • 隱私侵害

    職場中過度干涉受害者的私人生活或揭露其個人隱私。

職場不法侵害的範圍並不限於上司對下屬,同事間若有觸犯以上行為,也是職場不法侵害!

職場不法侵害法規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第3款規定:「雇主對下列事項,應妥為規劃及採取必要之安全衛生措施:三、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之預防。」

(一) 依照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第3款規定,雇主有規劃及採取必要安全衛生措施的義務。再依照勞動部所公布之「執行職務不法侵害預防指引(第三版)」第參點的名詞定義:「本指引所稱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以下簡稱職場不法侵害)之範圍,指勞工因執行職務,於勞動場所遭受雇主、主管、同事、服務對象或其他第三方之不法侵害行為 例如職場暴力或性騷擾等。」

(二) 而關於職場不法侵害行為類型,勞動部主要區分為五大類(改版前為六大類):1.暴行、傷害之肢體攻擊(肢體攻擊)2.脅迫、名譽損毀、侮辱 、嚴重辱罵(精神攻擊)3.過度介入私人事宜(隱私侵害)4.強求執行業務上明顯不必要或不可能之工作,妨礙工作(要求過高)5.欠缺業務上合理性,命令其執行與能力、經驗不符的低階工作,或不給工作(要求過低)。

(三) 又依照台北市政府勞動局所公布之「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範本,區分「職場霸凌」及「職場暴力」,職場霸凌發生於權力不對等的社會關係,即加害者與被害者處於上對下的關係;職場暴力則除了包括上司對下屬的欺凌之外,也可能來自權力對等的同事,或來自顧客、客戶、照顧對象以及陌生人。

(四) 但,曾有法院就部屬辱罵上司的情形,表示:「職場霸凌的態樣繁雜、不一而足,勞工所述(限於上對下)只是其中態樣之一,並非必要的構成要件,職場霸凌也可能發生在部屬對上司,或同儕間,重點在於受霸凌者本身是否受有身心壓力或有人格遭到否定之羞辱感受。」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度重勞訴字第10號民事判決參照。

(五) 綜上可知,職場不法侵害與職場霸凌無法直接畫上等號,但兩者是有可能重疊的,且也不限於上司對下屬的侵害,還包含部屬對上司侵害的情形。職場不法侵害法規

職場不法侵害如何申訴?

目前我國所有職場糾紛皆歸勞動部管轄,申訴管道根據層級分為:

  1. 申訴至主管機關

    勞工如遇職場不法侵害,可先向所在地縣市的勞工局提出申訴。勞工局將派員至事業單位進行訪查,確認事業單位是否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的規定,建立相關預防計畫。然而,需注意的是,主管機關通常僅檢查單位是否符合法規要求,而不會實際調查不法侵害的具體事實。

  2. 透過民、刑事訴訟救濟

    若採取刑事訴訟途徑,只要行為人涉及法律所禁止的行為,受害者即可提出刑事告訴,如公然侮辱或傷害等罪名。在民事訴訟中,因行為人可能是部屬、同事、主管或雇主,受害者可依具體情況主張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或契約損害賠償等權利。

綜上所述,目前我國對於勞工的照顧力道仍需加強,在職場中若有言語譏諷、勞資糾紛等情況,政府部門會先安排私下調解,效用不大。若情況允許,受雇者自行蒐證後提告可能更加有效。

職場霸凌的定義

「職場霸凌」並未在所有情況下得到明確定義。根據台灣新竹地方法院的一份判決,職場霸凌的構成要素包括:

  • 刻意進行的敵對或負面行為。
  • 不斷重複發生的情況。
  • 對受害者造成生理或心理傷害的結果。

這些行為必須超越偶發性衝突,且持續一定的時間,才會被認定為職場霸凌。職場霸凌

職場霸凌和職場不法侵害有什麼不同?

若遭受職場霸凌,法律上會認定遭受職場不法侵害。

職場不法侵害教育訓練是麼?

若工作中遇到職場不法侵害,施害者就會被主管機關要求參加職場不法侵害訓練,教育該員如何做人,不過民間認為此法並不能遏止犯意,主張自行蒐證提告,不走勞工局申訴途徑的受雇者多有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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